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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I 标识治理一周年:每集强制打标落地,清朗行动清理 561 万条违规内容

9 月 1 日《微短剧发展管理办法》施行、AI 每集强制标识;清朗第二阶段清理 561 万条、查处 4.9 万账号,AI 内容治理从立规走向深耕。

9 月 1 日双线落地:办法施行 + 标识国标

9 月 1 日,两条与 AI 内容相关的规则同步进入执行期:国家广电总局《微短剧发展管理办法》正式施行,明确使用 AI 生成、制作的微短剧须在每集明显位置加注提示标识;同一天,由中央网信办等四部门联合制定的《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》迎来施行一周年,我国首个 AI 标识强制性国家标准《网络安全技术 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方法》也已落地。从部门规章到强制国标,AI 内容的"出生证明"制度基本成形。

清朗第二阶段:清理 561 万条、查处 4.9 万账号

监管已从政策宣传转向常态化精准执法。据中央网信办 9 月 2 日通报,"清朗·整治 AI 应用乱象"专项行动第二阶段深入开展,截至目前累计清理 AI 违法违规信息 561 万余条,查处违规账号 4.9 万余个,处置违规网站、应用程序 2400 余个。新华社曾以"数字垃圾"指称低成本、批量生产、逻辑混乱的 AI 内容——上半年全国上线短剧 43 万部、是 2025 全年总量的 13 倍,其中 AI 创作占比超 90%,标识与治理的必要性由此凸显。

显式+隐式双标识,责任主体扩圈

《标识办法》的突破,在于区分显式与隐式标识,并把义务主体从服务提供者,扩展到传播平台、应用分发平台和用户,与算法备案、安全评估绑定,构建生成—传播—分发—使用的全链条多方共治。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张欣指出,这突破了仅约束服务提供者的局限。但执行仍有偏差:部分传播平台未核验隐式标识、未督促显式标注,源头与传播环节脱节,标识成了"只在生产端贴、在分发端掉"的摆设。

从立规到深耕:刚性规制与创新的平衡

一年来,《标识办法》与《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》《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》形成层级清晰、功能互补的监管体系。专家普遍认为,框架衔接顺畅、架构完备,但落地偏差待解——技术规避、跨平台失效、主体合规分化、责任边界模糊四类问题仍需以差异化、精细化治理破解。对微短剧行业,AI 标识不是限制创作的枷锁,而是把"跑步进场"导向"精耕细作"的护栏:标识清晰,优质内容才不会被海量的"数字垃圾"淹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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