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近日发布了一份关于AI漫剧创作的指导性文件,这是监管部门首次针对AI漫剧这一新兴内容形态出台专门的规范文件。
文件主要涉及三个方面的内容:版权归属、内容审核和制作标准。
在版权归属方面,文件明确了AI生成内容的版权登记规则。使用AI工具创作的漫剧作品,其版权归属于作品的策划方和投资方,而非AI工具提供商。同时,如果作品中使用了AI生成的角色形象,需要确保训练数据的合法性,避免侵犯原作品著作权。
内容审核方面,AI漫剧将纳入与真人短剧相同的审核体系,实行分类分层管理。投资额超过100万元的作品需要专项备案,100万元以下的实行平台自审。所有AI漫剧作品需要在片头显著位置标注"AI制作"字样。
制作标准方面,文件建议制作方建立内容自查机制,在作品上线前对AI生成内容进行人工复核,确保不出现价值观偏差、历史虚无主义等问题。
业内对这份文件的反响总体积极。多家头部制作公司表示,规范的出台有利于行业健康发展,可以淘汰一批打擦边球的低质量从业者。
一位平台内容负责人表示,他们已经在按照文件要求调整审核流程,预计本月内完成系统升级。
也有从业者提出了一些实际操作中的疑问,比如AI生成角色的肖像权如何界定、AI辅助创作和AI全自动创作的边界在哪里等。这些问题可能需要后续的实施细则来进一步明确。